關于做好2025年春新學期實驗室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25-02-20 浏覽:

各科研團隊安全責任人、實驗室房間安全責任人:

為強化實驗室安全工作,做好2025年春新學期實驗室安全和教育工作,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通知如下:

一、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

1. 要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

2. 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責任人務必在單位内、實驗室/團隊内、實驗用房内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危險源辨識、實驗項目風險評估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

1. 各實驗室應在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一次全面檢查工作。各實驗用房安全員、負責人對實驗用房進行全面排查,并在學校實驗室安全綜合管理系統(labsafety.gdut.edu.cn,下簡稱“系統”),做好實驗室自查和整改記錄。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隐患,應逐條整改落實,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整改措施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停止實驗活動,隐患排除後經審查通過方可恢複實驗。

2. 學院将于2025年2月26日對學院所有實驗室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如發現有安全隐患,将通過“系統”通知各房間安全責任人進行限時整改。

三、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宣傳

1. 各實驗室應加大安全教育宣傳力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結合學科專業特點、項目及實驗的危險源和風險點,按照“全員、全面、全程”的要求,開展相關實驗室安全教育工作、宣傳活動。

2. 項目負責人應針對實驗項目涉及的危險源和風險點制定具體的安全教育方案,對參與本項目的學生和實驗人員等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履行安全告知義務。

四、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

1. 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前,應通過準入考試,獲得實驗室準入資格。

2. 開展涉及重要危險源的教學、科研活動(包括學生實驗課程、畢業設計、教師科研項目、自主立項研究、學科競賽實驗課程等)之前,項目負責人(含教學課程任課教師)應對實驗項目在實驗室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内容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指導有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五、強化實驗室危險源管理工作

1.重要危險源,即有毒有害(劇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學品、危險(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壓等)氣體、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

2. 落實實驗室化學品安全管控。各實驗室嚴格執行“采購-存儲-使用-處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項規定,包括落實相應的電子及紙質版台賬登記,化學品(含配制試劑)标簽應完整清晰等。上學期末學院已對存放有危化品的實驗室配備了智能危化品管理系統及相關硬件,請盡快熟悉,本學期應全面使用該管理系統對危化品進行電子化管理。

3. 落實非化類重要危險源安全管控。在“系統”中做好備案登記并定期核實、更新管控措施等相關信息,定期做好維護、檢修工作。

六、提升實驗室事故應急能力

1. 各實驗人員要清楚辨識本單位危險源和風險點,明确滅火器、洗眼器、噴淋、實驗室安全櫃等應急裝置及物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一旦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發展,并及時上報所在二級單位及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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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