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25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廣工大校辦字〔2024〕10号)》的安排,為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假期期間校園安全穩定,确保全院師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現将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安全責任
堅持以安全穩定為前提,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
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學院各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責任人務必在單位内、團隊内、實驗室内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實驗室安全及法治教育、實驗項目、危險源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2025年1月7日前,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安全員應認真全面檢查實驗室安全,通過“實驗室安全綜合管理系統”(網址:labsafety.gdut.edu.cn;下簡稱“系統”)中的實驗室自查功能模塊逐條排查(使用方法詳見附件7),若發現安全隐患,應逐條整改落實。
學院将在1月8日對所有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若發現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将要求停止實驗活動,隐患排除後經審查通過方可恢複實驗。
二、強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
放假期間實驗室采取“開放審核”的原則,需要使用的實驗室應在1月10日前在實驗室安全綜合管理系統(下簡稱“系統”),做好使用備案登記(附件6),原則上經審核 後,方可進入并使用實驗室。
需要借用學院公用實驗室的團隊,應按照《實驗室借用手續(2019年6月版)》(附件1)的流程辦理借用手續并在上述的管理系統中進行備案。公用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收到相關借用資料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假期期間使用。借用期間,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安全檢查與隐患整改以及安全責任均由借用教師負全責。
(二)加強重要危險源辨識和管控
各實驗室、團隊及實驗人員,應做好實驗室劇毒品、爆炸物、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等物品的管理,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要求,落實分類存儲,完善電子及紙質版台賬登記,做到賬物相符,嚴防遺失、被盜、洩漏、污染環境、威脅公衆健康等事故。
針對非化學類重要危險源,即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應在“實驗室安全綜合管理系統”做好備案登記(見附件9),按各類标準操作規程(SOP)或指導書等進行實驗。
(三)落實實驗項目風險評估工作,密切留意實驗動态
實驗人員在開展實驗項目前,實驗必須在“系統”—“實驗室安全管理”—“項目風險評估”進行登記(見附件10),通過審核後方可進行實驗,同時務必落實防控措施。項目負責人應針對本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對參與本項目的學生和工作人員等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依規履行安全告知義務。
實驗人員要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各項規章制度,規範開展實驗。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項目,在未切實落實安全保障前,不得開展實驗活動。在實驗持續過程中,實驗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實驗,密切留意實驗動态,嚴禁出現無人值守現象。假期期間和高危險性實驗(如高溫、高壓、高速運轉等)必須有兩人在場。
(四)做好“五防五關”
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前需要落實“五防、五關”,“五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洩密、防災害事故;“五關”即關門、關窗、關水、關電、關氣。對于不能斷電的儀器設備要定期安排值班人員監控。
四、做好應急管理
各實驗人員要清楚辨識本單位危險源和實驗風險點,明确滅火器、洗眼器、噴淋、實驗室安全櫃等應急裝置及物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全校現有31個實驗室安全應急器材櫃,并已投入使用,位置及使用說明等見附件8。學校安裝的噴淋裝置位置及使用說明見附件11。
一旦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發展,并及時上報所在二級單位及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