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團隊安全責任人、安全員老師:
根據學校《關于開展實驗室壓力容器(設備)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原網址:https://oas.gdut.edu.cn/seeyon/newsData.do?method=newsView&newsId=1752265749840808370&from=&spaceId=),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産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落實除患攻堅整治工作,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落實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切實做好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時間節點
1、第一階段:11月6日前,請各團隊做好排查、檢查工作,自查自糾。
2、第二階段:11月7日,學院組織人員逐一檢查,發現有問題的團隊須于11月8日完成相關的整改。
3、第三階段:11月11日開始,學校運行督導組、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檢查。
二、檢查(自查)重點内容
各團隊在11月6日前,請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4年)(附件1),重點排查、檢查如下内容:
(一)反應釜和非标準設備、自制設備排查
請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做好反應釜、開展排查清點工作,摸清本單位各實驗室反應釜底數,并在“實驗室綜合安全管理系統”的“危險源列表”中做好備案登記,認真填寫相關安全信息。其中,反應釜登記在“機電設備類——不屬于特種設備但具有相同功能的簡易設備”下;非标準設備、自制設備登記在“機電設備類——非标準設備、自制設備”下。
(二)壓力容器(設備)和氣瓶及管道專項安全檢查
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4年),節選以下專項檢查重點内容:
1.關注高溫、高壓、高速運動、電磁輻射等特殊設備,對使用者有培訓要求,有安全警示标識和安全警示線(黃色),設備安全防護措施完好。
2. 氣體(氣瓶)存放點須通風、遠離熱源、避免暴曬,地面平整幹燥,氣瓶合理固定。高溫、明火設備放置位置與氣體管道有安全間隔距離。
3. 危險氣體氣瓶盡量置于室外,室内放置應使用常時排風且帶監測報警裝置的氣瓶櫃。
4. 氣瓶的存放應控制在最小需求量。
5. 涉及有毒、可燃氣體的場所,配有通風設施和相應的氣體監測和報警裝置等,張貼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較小密封空間使用可引起窒息的氣體,須安裝氧含量監測報警裝置
6. 可燃性氣體與氧氣等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混放。
7. 獨立的氣體氣瓶室應通風、不混放、有監控,有專人管理和記錄。
8. 有供應商提供的氣瓶定期檢驗合格标識,無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氣瓶、無超過設計年限的氣瓶。氣瓶附件齊全。
9. 氣瓶顔色符合GB/T 7144《氣瓶顔色标志》的規定,确認“滿、使用中、空瓶”三種狀态。
10. 管路材質選擇合适,無破損或老化現象,定期進行氣密性檢查;輸氣管道及閥門無漏氣現象,并有明确标識。供氣管道有名稱和氣體流向标識,無破損;存在多條氣體管路的房間須張貼詳細的管路圖,管路标識正确。
三、其他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醒
(一)落實項目安全準入、人員安全準入工作
1.實驗人員(含外來人員)在實驗室進行實驗活動前,須經過安全培訓和考核,獲得實驗室安全準入資格。
2.開展實驗前應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并通過審核。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實驗項目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指導有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二)做好非标準設備、自制設備安全管理
1.安全論證。非标準設備、自制設備應經安全論證合格後方可使用,須充分考慮安全系數,須嚴格按照學校要求進行采購。
2.安全防護措施。做好标識、警戒線管理;按照操作規程規範操作,并根據風險分析,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如必要的工作服(防護服)、護目鏡、全面罩等。
(三)特别提醒
如未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要求進行相關安全管理工作,一旦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将嚴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辦法》(廣工大規字〔2018〕42号)及相關文件追究責任。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