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國慶假期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24-09-26 浏覽:

各實驗室(工作室)安全負責人、安全員:

為做好國慶假期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保障學院教學、科研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有關通知如下:

   一、落實安全責任體系堅持紅線底線

堅持以安全穩定為前提,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

各級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人應落實責任體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安全準入、條件保障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2024年9月30日前,各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對實驗室開展一次“全員、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的安全檢查工作。

在安全檢查後,應通過“實驗室安全綜合管理系統”(網址:labsafety.gdut.edu.cn;下簡稱“系統”)登記安全檢查工作情況:由實驗用房安全員在“實驗室自查”頁面完成登記附件1。若發現安全隐患,應逐條整改落實,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整改措施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停止實驗活動,隐患排除後經審查通過方可恢複實驗。

三、落實安全準入制度

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前,應通過準入考試,獲得實驗室準入資格。

開展涉及重要危險源的教學、科研活動(包括學生實驗課程、畢業設計、教師科研項目、自主立項研究、學科競賽實驗課程等)之前,項目負責人(含教學課程任課教師)應對實驗項目在實驗室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内容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指導有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附件2。項目負責人應針對本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對參與本項目的學生和工作人員等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依法履行安全告知義務。

四、加強安全教育宣傳

各團隊安全負責人應加大安全教育宣傳力度,提高團隊師生安全意識,結合學科專業特點,按照“全員、全面、全程”的要求,開展相關實驗室安全及法制等教育、宣傳活動。

五、強化危險源管理

(一)落實實驗室化學品安全管控

各實驗室嚴格執行劇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爆炸品、危險氣體(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等物品的各項管理規定,落實電子及紙質版台賬登記;其他危險化學品應按照化學試劑性質分類規範存放,完善電子台賬登記;化學品(含配制試劑)标簽應完整清晰。合理存放危險廢棄物,并根據要求按時集中回收。

(二)落實非化類危險源安全管控

實驗室安全負責人及實驗人員應正确辨識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及24小時用電實驗設備等各種重要危險源,并在“系統”中做好備案登記附件3,并定期核實、更新及完善管控措施等相關信息。


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各實驗人員要清楚辨識本單位危險源和風險點,明确滅火器、洗眼器、噴淋裝置、實驗室安全櫃附件4等應急裝置及物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一旦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發展,并及時上報到學院及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附件1-實驗用房安全自查功能使用指引.pdf

附件2-實驗項目風險評估使用指引.pdf

附件3-重要危險源錄入、登記指引..pdf

附件4-實驗室安全應急器材櫃位置及使用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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