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間實驗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23-07-05 浏覽:

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堅持紅線底線

堅持以安全穩定為前提,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

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人務必在其實驗室/團隊内、實驗用房内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實驗室安全及法制教育、危險源辨識、實驗項目風險評估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2023年7月10日之前,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應落實以下工作:

(1)核實實驗室安全管理系統(https://labsafety.gdut.edu.cn/,下簡稱“系統”)是否有所屬實驗室的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如有應根據安全隐患進行整改,并在系統中提交安全隐患整改情況。

(2)組織相關人員對實驗房間進行自查并在“系統”内填寫自查情況(詳細操作說明見附件1)。本次自查應嚴格按照系統列出的條目排查安全隐患,若發現隐患,應逐條整改落實,确保排查全面、措施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停止實驗活動,隐患排除後經審查通過方可恢複實驗。注:對未按要求進行自查的實驗室,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将直接在全校進行安全提醒通報。


三、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

放假期間實驗室采取“非必要不開放”原則,确實需要使用的實驗室(包括工作室)應于2023年7月10日前在實驗室安全綜合管理系統(下簡稱“系統”,https://labsafety.gdut.edu.cn/),做好使用備案登記(詳細使用指引見附件2),原則上禁止非實驗室或非團隊内部人員進入,若未按時完成備案,将貼封條處理。

需要借用學院公用實驗室的團隊,應按照《實驗室借用手續(2019年6月版)》(附件3)的流程辦理借用手續并在上述的管理系統中進行備案。公用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收到相關借用資料後交學院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假期期間使用。借用期間,實驗室的安全責任由老師(借用人)負責。


四、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

(一)避免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實驗

避免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實驗,如需開展,則應在“系統”完成“實驗/項目風險評估”(操作指引見附件4),通過審核後方可進行,并且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風險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項目,在未切實落實安全保障前,不得開展實驗活動。實驗人員嚴禁獨立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實驗,在實驗過程中不得離崗,不得出現無人值守現象。非工作時間和高危險性實驗确保2名以上人員在場。


(二)落實“五防、五關”

“五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洩密、防災害事故;“五關”即關門、關窗、關水、關電、關氣。對于不能斷電的儀器設備要定期安排值班人員監控。


(三)做好重要危險源的管理

做好實驗室劇毒品、爆炸物、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等物品的管理,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要求,非管控類化學品應落實分類存儲,完善電子及紙質版台賬登記,做到賬物相符,嚴防遺失、被盜、洩漏、污染環境、威脅公衆健康等事故。

針對非化學類重要危險源, 即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應在“系統”做好備案登記(詳細操作見附件5),應按各類标準操作規程(SOP)或指導書等進行實驗。


六、加強安全教育

各實驗室應加強安全教育。要求實驗人員清楚辨識本單位危險源、風險點,明确滅火器、洗眼器、噴淋等應急裝置位置(實驗室安全應急器材櫃位置及使用方法見附件6),學習本實驗室已制定的管控方案、應急預案等,掌握防範、化解風險的能力。一旦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立即果斷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上報學院及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附件1-實驗用房安全自查功能使用指引.pdf 

附件2-“寒暑假期間使用實驗室備案申請”——實驗室使用備案功能指引.pdf 

附件3-實驗室借用手續相關文檔.zip 

附件4-實驗項目風險評估使用指引.pdf 

附件5-(非化類)重要危險源登記模塊及實驗室安全信息門牌使用指引.pdf 

附件6-實驗室安全應急器材櫃位置及使用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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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