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校科技與人文研究院《關于發布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9-05-30 浏覽: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雙邊合作協議及之後達成的共識,2019年雙方将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支持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創新研究與合作。

一、項目征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本次征集的合作領域是“可持續修複”(Sustainable Remediation),申請代碼請選擇:

化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B下設的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地球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D下設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工程與材料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E08下設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将不予受理。

(二)資助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5年,2019年批準立項的項目執行期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資助經費及說明

2019年資助數量為4項,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3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JSPS向日本科學家提供相應的資助經費。

二、申請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或入選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創新人才長期項目或青年項目。

(二)日方合作者應符合JSPS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提交申請。

(三)中日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關于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NSFC-JSPS(中日)合作研究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作為項目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項目總數限3項的範圍(參與申請或者參與承擔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除外)。

(四)《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要求

為使申報工作順利進行,請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雙方科學家需要分别根據本國基金組織的要求,填寫和提交相應的申請書;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别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号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JSPS(中日)”,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号,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中方申請人須與日方合作者聯合提出申請,并共同填寫英文申請書(見附件1),填寫完畢雙方簽名後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三)報送材料:中方申請人将以上全部材料在線填寫和上傳确認無誤後,點擊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須經依托單位科研處在在線申報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陸ISIS系統審核确認後提交,未經确認的項目将無法成功提交。

(四)接收時間: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6月28日下午16時;紙質材料請于2019年6月24日下午16時前送至大學城校區行政樓409,一式兩份。

(五)日方合作夥伴須在截止日期前同時向JSPS提交申請。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與我們聯系。

五、結果公布

2019年底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項目将須提交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請參考附件2。

六、聯系方式

朱老師、丁老師、高老師 020-39322712

附件1:英文申請書

附件2:合作研究協議書範本

科技與人文研究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