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創規字〔2017〕3号)的有關規定,結合近期中央和省、市相關要求,市科技局将組織開展2019年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工作。有關安排如下:
一、檢查範圍的确定
2019年中期檢查針對在研的事前資助項目,按以下原則确定檢查項目範圍:
1. 合同執行期不滿1年或2019年内将到期驗收的項目不檢查;實施期3年以下且不涉及分期撥付經費的項目不檢查;自由探索類 基礎研究項目且不涉及分期撥付經費的項目不檢查。
2. 涉及中期檢查後撥付經費的項目納入檢查範圍;實施期3年或以上重大項目、重點項目納入檢查範圍;執行過程發現異常項目納入檢查範圍。
二、檢查項目及批次
根據以上原則,本年度檢查項目共計30項,根據合同執行周期分2個批次進行檢查:
第一批次為合同實施期從1月1日至4月1日開始的項目,檢查的數據采樣時間為2019年3月31日,共計14項(見附件1)。
第二批次為合同實施期從4月2日及之後開始的項目,檢查的數據采樣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共計16項(見附件2)。
三、檢查内容
中期檢查以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為依據,檢查項目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主要包括項目合同規定指标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到位與使用情況等。
四、檢查方式和流程
以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所在二級單位)自查為主,市科技局在項目承擔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抽查,采用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兩種抽查方式。
(一)自查
1.項目組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登錄市科技局網站(http://www.gzsi.gov.cn)訪問首頁“文件公告”欄目,或登錄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 陽光政務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系統)訪問首頁的“通知公告”欄目,查閱《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開展2019年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要求。
2.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所在二級部門)自行聘請專家對照項目合同書、當前完成情況對項目進行階段性檢查,自查結論有“通過”、“限期整改”兩種。原則上每個專家組由3名專家組成(其中财務專家1名),技術專家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财務專家需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由1名技術專家作為專家組組長,且專家工作單位要求回避太阳成集团tyc234cc。專項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3.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登錄系統,按系統操作指引填寫《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執行情況表》并上傳相關附件,并提交二級部門科研秘書審核,二級部門提交至項目組織單位的截止時間第一批項目為4月16日中午12點,第二批項目為5月14日中午12點。
4.項目組織單位在系統審核材料,不通過的退回項目承擔單位修改後提交至市科技局,第一批項目提交的截止時間為4月18日中午12點,第二批項目提交的截止時間為5月16日中午12點。
5.市科技局對自查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納入抽查範圍或直接确定為“限期整改”。第一批抽查項目清單在4月25日前确認,第二批抽查項目清單在5月24日前确認。
(二)抽查
1.市科技局結合項目自查情況,委托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以下簡稱評審中心)組織專家采用材料審查或現場檢查方式開展抽查。收到抽查通知的項目承擔單位備齊相關紙質材料,在專家審查時提供,具體安排留意短信或郵件通知。
2.評審中心将組織專家對項目開展檢查,其中納入現場檢查的,由專家組以查閱材料、問題質詢、考察現場等形式審查并形成結論,項目承擔單位需根據通知要求做好現場檢查的配合工作。兩批項目抽查工作将在6月14日前全部完成。
(三)抽查結果公開
市科技局根據自查、抽查專家意見确認“通過”、“限期整改”項目,在市科技局網站公開,6月19日前完成。
(四)限期整改
1.公開結果為“限期整改”的項目承擔單位需在3個月内(以在市科技局網站公開檢查結果的日期起計)完成整改,并通過系統按規定格式要求提交整改報告。
2.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重新進行檢查,項目整改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做好複查的配合工作。整改複查工作在10月14日前完成。
3.整改結束後,市科技局根據整改結果确認“通過”、“不通過”項目,并在市科技局網站公開,10月21日前完成。
五、檢查結果運用
結論為“通過”的項目繼續執行合同,分期撥付經費的按規定下達經費。複查結論為“不通過”的項目,按規定辦理合同終止。
六、材料報送
今年中期檢查在自查階段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抽查階段需提供紙質材料以備專家審查。
(一)自查階段系統填報
1.請各單位按系統提供的操作指引進行填報,紙質材料轉換為電子版上傳的,統一采用PDF文件格式。
2.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在系統填報提交至二級部門科研秘書審核,二級部門提交的截止時間第一批項目為4月16日中午12點,第二批項目為5月14日中午12點。
3.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後向市科技局提交的截止時間第一批項目為4月19日17:00,第二批項目為5月17日17:00。
(二)抽查階段紙質材料準備
1.納入抽查項目準備紙質材料。項目承擔單位在系統打印《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執行情況表》(A4雙面打印,數量以通知為準),并附自查專家意見表(複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在專家審查時提供。
2.“限期整改”項目準備紙質材料。項目承擔單位接複查通知後,按規定的格式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将整改紙質材料提供給專家審查。
(三)聯系方式
1.檢查機構: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廣州市連新路47号1樓),電話:83322975。
2.系統技術支持:愛瑞思軟件(深圳)有限公司,電話:83124014、400-675-1236。
3.學校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020-39322711
1、2019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項目清單(第一批)
2、2019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項目清單(第二批)
3、專家自查意見2019年中期檢查表(模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