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粵港澳大灣區重要論述和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帶一區”等工作部署要求,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已發布“關于發布2019~2020年度國際科技合作專題指南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19〕1205号),正式啟動2019~2020年度國際科技合作專題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 申報單位為依法在廣東境内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良好基礎和合作渠道,能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條件和資金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創新主體。鼓勵省級(含)以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單位牽頭申報。
(二) 申報單位應根據《2019~2020年度國際科技合作領域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及所需證明材料,且保證項目内容真實可信,不得誇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标。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項目一經立項,将根據申報書内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牽頭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項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結題的(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2.在省級财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4.項目主要内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
5.省内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6.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
(四) 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原則上應按申報指南指定數額申報,并按具體要求提供自籌經費。
二、評審及立項說明
(一)公開競争擇優。符合條件的單位都可申報,由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進行競争性評審,擇優支持。
(二)項目庫管理。本年度國際科技合作專題項目采用項目庫管理方式,經競争性專家評審後,按程序報批納入項目庫管理。根據年度财政科技預算分批出庫支持。
三、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省科技廳陽光政務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申報。
(二)平台注冊。項目負責人登錄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書并提交審核。如果項目負責人沒有賬号,請聯系學院科研秘書開通。
(三)審核推薦。學校科研院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對申報項目審核推薦。
(四)網上申報時間。
除申報雙邊聯合資助項目外,其他項目:
項目負責人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19年6月19日~7月18日17:00;
學院科研秘書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19日16:00;
學校财務處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19日17:00;
學校科研院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25日17:00。
雙邊聯合資助項目申報時間由該類項目征集通知具體确定。
(五) 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方式。事前資助項目立項後,合同書與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1份)一起報送至學校科研院産學研科(行政樓411室)。後補助項目申報書須根據指南要求将簽字蓋章齊全的紙質申報書及附件原件(一式1份)在2019年7月25日前報送至學校科研院産學研科(行政樓411室)。
四、聯系方式
1.科研院産學研科:尹志偉、穆老師,020-39322711
1.交流合作處:許哲、萬卉芊,020-83163861、83163867
2.業務受理及技術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資管處(綜合性業務咨詢):司聖奇,020-83163838
附件:1.
2019~2020年度國際科技合作專題指南
2.
證明材料清單
3.
廣東—以色列産業研發合作計劃第六輪項目征集通知
4.
廣東-以色列産業研發雙邊合作項目表
5.
“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專題”合作協議模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