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校科技與人文研究院《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9-09-09 浏覽: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廣州市科技局近期組織征集2020年度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現将我校有關組織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各項目負責人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台”),按通知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申報單位(學院)審核、項目組織單位(學校科研院)推薦、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後,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支持。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牽頭申報單位應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内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或在我市視同法人單位統計并納稅的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或各領域申報指南另行規定的其他創新主體。
  (二)申報單位及其合作單位應具有完成項目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識産權管理和财務管理制度。鼓勵産學研聯合申報,鼓勵港澳地區高校院所與我市企事業單位合作申報。
  (三)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除兩院院士外,年齡不超過60周歲(指195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項目實施期内在職,熟悉本領域國内外科技和市場發展動态,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驗,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在職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四)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過去5年内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限制
  (一)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第1名)在研和當年申報的市科技計劃競争性項目累計不得超過1項。作為項目主要承擔人(項目組成員前3名),在研和當年申報的市科技計劃競争性項目累計不得超過2項。“在研”項目是指2019年6月30日前明确已獲得立項且未完成驗收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驗收市科技計劃競争性項目的不得申報競争性項目(申報單位為高校的,限制到二級院系,由高校負責審查)。
  (三)企業的同一年度最多申報2項競争性項目。
  (四)申報單位已經納入統計部門企業研發(R&D)活動統計範圍但2018年度未開展研發活動的企業,不得申報競争性項目(陽光政務平台自動甄别是否符合要求)。
  (五)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火炬統計、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各類科技攻關項目管理驗收等科技活動中存在造假、主觀不配合等情況的。
  (六)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項目需按要求在陽光政務平台填報和提交項目申報書及其他相關附件,其中附件材料應先按相應要求簽字蓋章後,再掃描上傳。項目申報階段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入圍會議評審的須提交紙質材料,詳情請留意電話短信通知。
  (二)與合作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應按陽光政務平台模闆簽訂并提交合作協議。協議應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知識産權歸屬、經費分配、收益分配及預期目标等内容,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申報的合作事項應與合作協議相關内容一緻。
  與市外單位聯合申報的,主要成果轉化地和實施地應在廣州市。
  (三)項目組成員中如有申報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應當在項目申報書中填寫合作單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頁加蓋合作單位公章。項目組成員中的境外人員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需在陽光政務平台上傳該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附件。
  (四)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申報項目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财務佐證材料,因上市原因或央企無法提供2018年度财務審計報告的企業,需附有說服力的佐證和有關上市說明,并提供2017年度财務審計報告。
  (五)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提供注明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企業名稱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掃描件,由我局統一通過市電子證照系統調取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無須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對尚未在市電子證照系統簽發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的申報單位,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
  (六)申報項目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合理編報項目經費預算,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後,取消項目申報單位5年内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對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記錄不良信用并通報。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注冊。新申請賬号的項目負責人須從學院科研秘書處獲取用戶名及密碼(不要私自個人申請)。已有用戶賬号的不需另行注冊。忘記用戶名或密碼的,通過陽光政務平台的“忘記密碼”功能或聯系學院科研秘書重置密碼。
  (二)申報人信息維護。項目負責人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台并完善個人信息。
  (三)項目申報。項目負責人登錄陽光政務平台,選擇相應的科技計劃(專題)類别,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後,提交至申報單位(學院)審核。
  (四)審核推薦。申報單位(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确保申報質量,通過後提交至對應的項目組織單位(學校科研院)。項目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系,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評審立項。專業機構組織形式審查,并對申報數量較多的項目開展預評審工作。預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拟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專業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組織會議答辯評審。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

  六、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學院)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19年9月7日9時、申報材料網上提交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6日16時30分,組織單位(學校科研院)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7日16時30分。各申報單位可根據申報書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七、注意事項
  (一)申報項目需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申報基本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不得違反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相關要求。
  (二)陽光政務平台中申報書“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的相關内容從單位信息模塊中自動讀取,請各單位在申報項目前,盡早登錄(注冊)陽光政務平台填寫完善,并确認“組織單位”是否準确。
  (三)應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陽光政務平台網絡繁忙耽誤申報。
  (四)在陽光政務平台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後應留意項目狀态,并注意提醒項目組織單位及時審核推薦。
  (五)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立項等信息可在陽光政務平台查詢。
  (六)項目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需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産權糾紛在内的潛在風險。
     (七)優先保障我校間接費用足額編制(包括主申報項目和合作申報項目)。

     為加強項目組織統籌,請各項目負責人于9月18日16:00前報送申報意向表(附件7)到學校科研院438184494@qq.com。

  八、支持方式及支持強度
  按照事前資助、分期撥付方式,紙質合同簽訂後撥付支持經費的60%,通過項目實施關鍵節點考核的,撥付立項資金的40%。

  九、咨詢電話
  接聽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綜合業務咨詢:83124034、83124032,孫彥哲、邱一菲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400-161-6289、83124014
  申報系統内單位信息維護咨詢電話:83124036
  受理咨詢:83322975(人工智能應用示範專項、新材料專項、腦科學與類腦研究專項、重點專項);22932589、22933888-6784(智能網聯汽車專項)
     香港澳門地區單位申報工作咨詢電話:020-83124169、020-83124067,郵箱地址:chencongying@gz.gov.cn
     學校科研院:穆老師,39322711,438184494@qq.com

  附件:1. 各領域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1至1-5) 

     1-1.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2020年度“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示範”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pdf
     1-2.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2020年度“智能網聯汽車”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pdf
     1-3.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2020年度“新材料”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pdf
     1-4.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2020年度“腦科學與類腦研究”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pdf
     1-5.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2020年度重點專項申報指南.pdf

     2.合作協議模闆.doc
     3.企業授權委托書模闆.doc
     4.各區科技主管部門聯系方式.pdf
     5.内地與港澳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單.pdf
     6.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操作指南.ppt
              7.廣州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申報意向表 


科技與人文研究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