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校科技與人文研究院《關于發布2019年度廣東省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9-11-01 浏覽: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若幹意見》等文件要求,2019年設立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聯合基金(以下簡稱省聯合基金),包括粵穗、粵深、粵佛、粵莞、溫氏等聯合基金。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重點圍繞畜禽養殖及産品加工等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支持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促進基礎研究與産業化對接融通,提升企業和行業原始創新能力。現啟動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項目類型
  本年度溫氏聯合基金設立重點項目,面向全省開放申報。
  (一)申報條件
  1. 牽頭申報單位須為廣東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單位。
  2. 申請人為項目第一負責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需在網上申報系統附件中上傳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等掃描件)。
  3.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且在崗在職[即1959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院士可放寬至70周歲。
  4.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共同申報。
  5. 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報有關要求。
  (二)資助強度與實施周期
  項目資助強度分為20萬元/項和50萬元/項,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三)支持領域與方向
  按照《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确定的領域、方向、申報代碼和要求申報,不在指南支持領域和方向内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關說明
  重點項目請選擇“溫氏聯合基金—重點項目”專題申報,并按照指南要求準确填寫申報代碼。
  二、申報有關要求
  除了符合上述申報條件外,申請人和依托單位還應符合以下申報要求:
  (一)申報限項要求
  1.本年度省聯合基金(包括粵穗、粵深、粵佛、粵莞、溫氏聯合基金)項目不設依托單位申報項目數量限制,每個申請人限申報1項。
  2.申請人在研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省基金項目)不得超過3項(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等平台類項目,普惠性政策類項目,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3.同一申請人同年度隻能立項1項省基金項目。
  4.申請人已獲得2019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傑出青年項目立項的,不得申報。
  5.申請人項目已進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和傑出青年項目庫的,除該入庫項目外,已有2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省基金項目)在研的,不得再次申報。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
  2.申請項目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承諾函模闆可在申報系統開放後下載,在附件中上傳經簽字蓋章後的掃描件)。
  3.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科學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
  4.申請書中的起始時間統一填寫2020年1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5.項目申請階段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項目獲批準立項後,将另行通知提交紙質申請書。
  (三)經費預算要求
  項目應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相關規定,按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經費預算。
  (四)科研誠信要求
  1.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人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工作基礎和研究内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3.申請人不得同時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項目類型、或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将已資助項目重複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别和聯系。
  4.申報過程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與懲戒暫行規定》(粵科監審字〔2017〕102号)有關規定處理。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牽頭依托單位外,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
  2.項目主要參與者中如包括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境外人員一般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須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詳見附件2)的電子掃描文檔;港澳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3.有合作研究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在申請書提交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詳見附件3),并在經費預算中說明資金分配情況。合作研究協議須和申報材料一起提交至行政樓409室。經協商約定不外撥資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
  三、申報方式
  (一)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由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基金委”)負責組織實施。
  (二)項目須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ov.cn/)實施網上申報。
  (三)申請人須按照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在附件中上傳必要的佐證材料,經依托單位審核後按流程提交。具體操作詳見系統提供的《省聯合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
  四、時間安排
  (一)11月10日~11月21日16:00前,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各二級學院科研秘書可在陽光政務平台系統中同步審核提交。
  (二)11月22日12:00前,各二級單位将申報材料(含合作協議)和加蓋學院公章的申報彙總表(詳見附件4),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樓409室。申報彙總表(EXCEL版)發送至郵箱kjc1@gdut.edu.cn。
  (三)11月22日~11月26日,學校進行形式審查。材料不齊全、形式不符合的申報書,将退回修改,修改後再次提交申報書的截止日期為11月26日16:00。若材料仍不齊全或形式仍不符合的申報書将不予上報。

  (四)11月27日16:00,學校将合格的申報書全部提交。
  (五)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
  五、聯系方式
  高惠、朱豔:020-39322712

  附件:
  1.2019年度溫氏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

  2.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模闆
  3.合作研究協議模闆
  4.各單位項目申請彙總表

科技與人文研究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