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幹意見》(國發〔2018〕4号)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若幹意見》(粵府〔2018〕77号)等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基礎研究對科技創新的源頭供給和引領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探索,鼓勵港澳參與,培養基礎科學研究人才,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根據《廣東省省級财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及省科技計劃、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以下簡稱省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現啟動2021年度省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項目類型
本次受理的項目包括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和傑出青年項目。
(一)面上項目。支持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在自然科學領域内自主選題、自由探索,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傑出青年項目。支持在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績的優秀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快速成長,培育一批有望進入國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
各類型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2。
二、申報要求和說明
(一)申報限制要求。
申請人應為省基金依托單位的全職在崗人員,每個申請人僅能申請1項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其中以港澳高校為依托單位的申請人僅能申請面上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員不得申報:
1.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數達到3項(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1項(含)以上的(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2.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項目(含自然科學基金、省聯合基金項目)累計達到2項(含)以上的;
3.申請人2020年提交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申請書累積超過2項的;
4.申請人2020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請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
5.因發生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其作為申報主體承擔和參與省級科技計劃任務資格的。
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傑出青年項目所需其他條件詳見相應的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2)。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請人應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在系統确認個人誠信承諾(無須上傳紙質承諾函)。
2.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科學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以在附件中上傳的證明材料為準),請在學校規劃處網站學術委員會一欄下載,并按流程辦理。
3.申請書中的起始時間統一填寫2021年1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4.省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均采用無紙化申請,申請項目時,隻需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
(三)科研誠信要求。
1.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内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3.申請人應科學、合理填寫項目内容,不得虛構和誇大。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填寫的任務、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動轉為項目合同書對應内容,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
4.申請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将已資助項目重複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别和聯系。
5.申報過程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與懲戒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申報方式
(一)項目須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實施網上申報。
(二)申請人須按照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上傳必要的支撐附件材料,經二級單位審核、科研院審核後按流程提交。《省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及項目申請書模闆可登錄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在“首頁—工作提醒”下載。
四、時間安排
(一)8月12日~8月21日16:00前,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各二級學院科研秘書在陽光政務平台系統中同步審核提交。
(二)8月22日15:00前,各二級單位将加蓋公章的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彙總表(詳見附件3)掃描蓋章版和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jc1@gdut.edu.cn,申報彙總表原件和合作協議原件(詳見附件4)請于8月25日15:00前報送至行政樓409室。
(三)8月23日~8月27日,學校進行形式審查。材料不齊全、形式不符合的申報書,不予上報。
(四)8月28日16:00,學校将合格的申報書全部提交。
(五)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何老師、高老師、朱老師
電話:39322712
郵箱:kjc1@gdut.edu.cn
附件:1.面上項目申請指南
2.傑出青年項目申請指南
3.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彙總表
4.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合作協議書模版(2021)
科技與人文研究院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