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實驗室負責人:
“五一”假期将至,為維護做好疫情常态化及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據學校4月26日通知的要求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教發廳函〔2021〕9号)文件要求,做好迎接教育部實驗室安全檢查相關工作。根據我院實際情況,現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實驗室負責人要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工作要求,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和底線意識,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健全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為抓手,以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為目标,掌握防範實驗室安全風險的主動權,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師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隐患排查整治
4月29日前,各實驗室負責人按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1)》(附件1)要求,對本單位所有實驗室安全隐患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重點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化學品、氣瓶、特種設備、射線裝置等安全隐患排查與整改工作,同時編寫《實驗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糾彙總表》(附件2)。《實驗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糾彙總表》電子版于2021年4月29日前發送至wuyueming@gdut.edu.cn,紙質版簽好名後,交到實1-615。
(二)現場專項檢查
5月9日前,學院将對各實驗室安全檔案、安全隐患自查自糾整改落實等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對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實驗室,将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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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