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攻克制約産業發展的“卡脖子”技術難題,圍繞全市重點産業領域的重大技術需求,确定組織實施一批“揭榜挂帥”重大科技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各項目揭榜方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台”),按通知要求填報項目揭榜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後,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支持。
二、揭榜條件
本次揭榜面向全國範圍有研發實力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法人單位,鼓勵各創新主體組成聯合體揭榜。揭榜方須滿足下列條件:
(一)申報單位及其合作單位應具有完成項目實施的工作基礎、科研條件、研發實力和穩定的人員隊伍等,有能力完成發榜方提出的任務,掌握自主知識産權。
(二)項目負責人應是揭榜單位正式職工,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
(三)項目申報單位不受市科技計劃在研項目數量限制。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第1名)、主要承擔人(項目組成員前3名)不受市科技計劃在研項目數量限制。“在研”項目是指2021年5月31日前明确已獲得立項且未完成驗收的項目。
(四)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過去3年内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揭榜程序
(一)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單位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台并完善單位信息,根據需要可創建申報人賬号、密碼(請聯系學院科研秘書創建,自行創建的賬号沒有所在單位),申報人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台并完善個人信息。
(二)項目揭榜。申報人登錄陽光政務平台,選擇揭榜挂帥項目類别,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後,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确保申報質量,通過後正式提交。
(三)評審論證。由市科技局會同發榜方,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形式審查和答辯評審,形式審查通過的項目進入答辯評審。根據答辯專家評議情況,提出成功揭榜單位建議。
(四)對接洽談。發榜方與揭榜方對接完善項目申報方案,進一步明确研發資金使用計劃(其中,揭榜方申請獲得的财政資助資金額不低于總額度的50%)及知識産權利益分配等相關事項,簽署合作協議。
(五)簽署合同。對拟支持的入榜項目向社會公示(針對涉密、具有敏感性的或發榜方要求不公開的可不公示、公開)。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列入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管理,按有關規定由市科技局與揭榜方、發榜方簽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并及時發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項目需按要求在陽光政務平台填報和提交項目申報書及其他相關附件,其中附件材料應先按相應要求簽字蓋章後,再掃描上傳。項目申報階段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入圍會議評審的須提交紙質材料,詳情請留意電話短信通知。
(二)揭榜申報單位與合作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應按陽光政務平台模闆簽訂并提交合作協議。協議應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知識産權歸屬、經費分配、收益分配及預期目标等内容,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申報的合作事項應與合作協議相關内容一緻。
(三)項目組成員中如有申報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應當在項目申報書中填寫合作單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頁加蓋合作單位公章。
(四)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申報項目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财務佐證材料,因上市原因或央企無法提供2020年度财務審計報告的企業,需附有說服力的佐證和有關上市說明,并提供2019年度财務審計報告。
(五)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提供注明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企業名稱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掃描件,由市科技局統一通過市電子證照系統調取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無須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對廣州市外或尚未在市電子證照系統簽發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的申報單位,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
(六)申報項目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合理編報項目經費預算,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後,取消項目申報單位5年内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記錄不良信用并通報。
五、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9時、項目負責人網上提交直接時間為8月4日(周三)下午16時;學院科研秘書網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5日16時。
六、注意事項
(一)申報項目需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申報基本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不得違反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相關要求。
(二)陽光政務平台中申報書“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的相關内容從單位信息模塊中自動讀取,請各單位在申報項目前,盡早登錄(注冊)陽光政務平台填寫完善。
(三)應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陽光政務平台網絡繁忙耽誤申報。
(四)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立項等信息可在陽光政務平台查詢。
(五)項目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需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産權糾紛在内的潛在風險。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強度
單個項目市财政資金支持強度為1000萬元,按照事前資助、分期撥付方式,紙質合同簽訂後撥付支持經費的60%,通過項目實施關鍵節點考核的,撥付立項資金的40%。
八、咨詢電話
學校聯系人:穆老師,39322711
附件:1.2022年度廣州市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挂帥項目榜單.pdf
2.2022年度廣州市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挂帥項目申報書.doc
3.合作協議模闆.doc
4.内地與港澳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單.pdf